大河网讯 家庭教育乃教育之本,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庭教育需要汇聚各方力量、凝聚社会共识。为帮助广大家长深刻领会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督促未成年人家长全面履行监护人职责,5月27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向未成年人小华(化名)的家长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
小华17岁,父母离异,随母亲生活,结交了社会不良人员,形成不良习气。小华多次伙同其同行人员殴打他人,致使两人轻微伤,并持凶器对他人进行殴打,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办案法官认为小华母亲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对孩子的成长缺乏基本的关心与教育,导致小华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因此,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父母监护意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小华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多关注小华的心理状况和接触人群,加强对小华的家庭教育和管理,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孩子的教育十分重要,之前我们对孩子的教育有缺失,没有让孩子走上正途,现在孩子出事了,我感到十分后悔,今后一定履行好我们作为家长的监护责任,让孩子走上正确道路。”看到家庭教育指导令,该家长自责地说道。
《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旨在以司法权威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家庭教育,责令家长“依法带娃”。下一步,卢氏县法院将继续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送法进校园、发布家庭教育令及提出司法建议等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快乐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李丰有/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