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解民忧 检察服务暖人心

2024年05月31日09:4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人的手机上收到一条信息:“感谢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救助,让我们这个家庭在黑暗中感受到了一束温暖的光。”该信息是当事人马某领取救助金后向检察院表达心中的谢意。

马某是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2021年7月,被害人马某因感情纠纷与杨某发生争执,杨某多次殴打马某致其伤势严重,遂拨打120救治,经鉴定,马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损伤形成机制意见为较符合右颞部遭受加速性损伤的特点,生活不能自理。鄢陵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一审公诉案件时,发现被害人马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了线索移送和司法救助程序。

马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如何?伤势恢复如何?案件的发生是否让他们的家庭陷入困境?带着这些疑问,该院两名干警实地走访了被害人马某的家庭。马某得知检察官的来意后,感动不已。经了解:马某离异,一儿一女,女儿判给马某,已成家;儿子判给父亲,在上本科,平时花销由父亲负责。马某出事前在某洗浴中心打工,一个月1500元,勉强顾住自己生活,偶尔还会给儿子一些钱。自出事后,马某住院治疗、自费拿药、购买护理器械、请护工、入住养老院等共计花费20万元左右,都是由其女儿垫付或向亲戚朋友借的。马某现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使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鄢陵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马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属于最高检、全国妇联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遂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对因案致贫的当事人马某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快速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马某手中,缓解其面临的急迫生活困境。

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鄢陵县检察院加强与当地妇联、残联的救助协作,共同研究推进多元化综合帮扶措施:县妇联将马某纳入关爱帮扶范围,对其进行常态化走访慰问;邀请鄢陵县公益组织派出专业心理咨询师,与检察官、妇联干部等共同上门,对马某开展心理辅导,助其重拾生活的信心;与残联沟通,协助马某女儿向安陵镇政府申请为马某办理残疾证,从经济上缓解其压力。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马某女儿向许昌市检察院送来“司法救助暖人心、检察服务显真情”锦旗,感谢检察机关。鄢陵县检察院又与县妇联、公益组织开展联合回访,跟进了解马某的心理状态和家庭生活情况。现马某已走出案件阴影,身体正在逐渐康复,家庭生活逐步回到正常轨道。(李会芬)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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