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当前正值夏收、夏种、夏管农业生产关键时期。5月以来,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检护民生”。
5月21到22日,该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深入城关、田湖、闫庄、饭坡等镇对农机销售商店、门市进行线索摸排,发现部分商店农机销售记录登记、保存不规范,农机维修人员缺乏相关资质、维修场地、设备未达到相关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5月30日,检察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对正在进行麦收作业的农机驾驶人员是否具有驾驶资质、是否进行农机登记等信息进行调查了解,进一步掌握农机规范使用情况。
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了解的情况,5月31日,该院召开农机安全公益诉讼座谈会,邀请该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农机销售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会上,该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向与会人员传达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农机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通报了该院干警前期摸排走访农机销售、使用等方面发现的问题。
与会人员立足于自身职责,围绕市检察机关下发《通知》中列明的监督重点,分别对当前该县农机经营、农机维修、农机登记、农机使用、农机补贴五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
针对检察机关前期摸排中发现的问题,与会单位紧紧围绕如何加强生产销售维修源头监督,促进农机零售“端口”操作规范,如何在执法、司法领域共同推进农机安全协作进行深入探讨。与会单位代表均表示将积极配合该院此次专项行动,推动问题积极整改到位。(贾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