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检察院:交通肇事引纠纷 刑事和解暖人心

2024年06月14日11:3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及家属造成的伤害,感谢检察官费心调解,我会尽全力弥补自己的过失”。近日,在罗山县检察院检察官的主持下,一起交通肇事案最终达成了刑事和解。

据了解,2023年12月,陈某某驾驶着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在罗山县某路段时,撞到正在驾驶二轮电动车的李某某,致李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县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陈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案件移交给罗山县检察院后,该案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得知,事故发生后,陈某某主动报警,如实供述了案发情况,并愿意尽其所能赔偿受害人家属,但在部分赔偿款项上,双方当事人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该案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的关键在于做好双方的矛盾化解工作,不仅要“释法说理”,更要“解开心结”。

于是,该案承办检察官多次登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走访调解,力求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能够真正化解矛盾纠纷。在检察官的多次释法说理下,双方最终同意了和解,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署了赔偿协议及谅解书。

下一步,罗山县检察院将持续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多途径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检察力量维护该县社会和谐稳定。(曾立)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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