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产业的快速发展,网络谣言的内容广度、传播速度、更新频率、影响范围和社会危害都在显著增强。一些自媒体从业人员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有的甚至公然在网上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以此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相关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近日,息县警方通过网上巡查,迅速查办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1名。
6月12日,息县警方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抖音用户“**随心”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条“某高层住宅着火,有多名人员跳楼逃生”的视频,并配有文字“有人知道这是那里着火了”。随后,“**随心”在该视频评论区发布评论“这是淮阳区红旗中学着火”。该视频在短时间内点赞量达到了505人次,评论量110人次,转发量25次,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息县警方通过多方查证发现,该视频为2023年8月哈萨克斯坦国一栋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录制,且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已对该视频进行辟谣,抖音用户“**随心”的行为涉嫌发布网络谣言。
经调查,抖音用户“**随心”系在息务工人员余某某,其对为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024年6月13日,息县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余某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谢凌燕/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