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我是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可以帮你把你的社保挂靠到科技局名下。”开店做生意的王女士心动了。自己的灵活就业社保能挂靠到政府机关单位,以后能多领退休金,这等好事岂能错过?
2019年以来,李某某虚构自己是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谎称自己可以找关系为王女士挂靠到科技局缴纳单位社保,并谎称也可以为王女士的亲戚挂靠到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缴纳单位社保。在骗取王女士信任后,李某某多次以缴纳社保费用、办理内退等为由骗取王女士及其亲戚钱财共计16万余元。后经王女士查询,并无单位缴纳社保信息,且存在断缴情况,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李某某并非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的身份,隐瞒社保已缴纳的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近年来,屡有不法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帮忙办事、解决问题等名义为由,获取被害人信任,以达到行骗目的。检察官提醒:如果遇到自称领导、熟人可以帮忙办事、解决问题并要求转账,一定要提高警惕,务必做到问清楚、弄明白、多甄别、不转账。(郭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