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以汪某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11月以来,被告人汪某某在某美容微信群先后多次购买未经许可进口的“A型肉毒素”,并在自己经营的美容室内为多名客户注射,非法获利五千余元。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汪某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
A型肉毒素属于国家严管严控的毒性药品,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货,并偷偷售卖来历不明的“肉毒素针”借此牟取暴利,该类产品未经正规途径审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各位爱美人士务必关注使用药品的来源是否合法,以免造成人身损害。渑池县检察院经办检察官提醒。 (郭建新 李争)
法条速递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50万),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