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没想到你们冒雨送来案款,感谢法官为我们公司纾困解难。”6月21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刘美云、书记员李慧慧将3.7万余元调解款送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室后,该公司负责人握住法官的手连表谢意道。
据了解,2022年9月中旬,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被告张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张某应当于同年9月18日向原告支付首期房价款13.4万元。被告张某实际支付首付款4.37万后,拒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剩余款项。今年5月中旬,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被告诉至安阳县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履行合同义务。
受理此案后,该案承办法官刘美云详细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多次调解未果后,决定开庭审理此案。6月21日,原、被告均到庭参与诉讼。为确保该公司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刘美云专门邀请安阳市、县人大代表楚保臣、李志参与到庭前调解工作中来。通过明理释法、分析利弊、耐心劝导,最终促使当事人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一个小时后,被告筹到部分案款3.7万余元,剩余款项表示近两天履行到位。为确保调解成效,当日13时许,法官刘美云、书记员李慧慧与被告一起将案款送到了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室。
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该院法官还了解了该公司经营状况和司法需求,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对该公司进行了维权指导。(黄宪伟/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