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邻里纠纷无小事,能否妥善化解矛盾,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谐,更关系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且看渑池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相邻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王某某与刘某某系楼上楼下邻居。王某某于2015年8月起因陪老伴长期在外治病,家中暂无人居住。王某某中间有急事回家才发现卫生间天花板上正往下流水,经检查发现系刘某某家靠南边第二根下水管正在漏水,随即电话联系刘某某母亲告知漏水情况,刘某某母亲未予配合。王某某无奈之下在天花板上塞了一个盆以接住漏水,去外地前嘱咐孩子隔一两天回家倒水。2019年冬,王某某因疫情和老伴返回家中居住,曾找到刘某某父亲和母亲对漏水部位进行了简单维修,但依然漏水。2021年6月15日,王某某又发现刘某某家最南端的第一根下水管也开始漏水,随即要求刘某某对漏水部位进行维修,当即被拒绝。本着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原则,王某某向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申请解决,但协调无果。王某某又向所在社区提出协调处理,但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刘某某整修其卫生间,保证再不漏水、渗水。
案件结果
渑池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有调解基础,为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不可简单一判了之。于是,承办法官通过摆事实、讲法理、话情理,告知原被告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应宽容互让、友善互助。承办法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调解过程,引导原被告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某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原告王某某家卫生间天花板漏水问题修复至不漏、不渗水为止,原告王某某应予以协助。
法官说法
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日常生活中很是常见。漏水一方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及维护管理人,对于其房屋漏水给楼下造成的损失,理应承担修复责任。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耐心和恒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约束,合理运用分析利弊、引导倾诉等调解技巧,及时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各房屋使用者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相邻权人的利益,尽量避免其给相邻权人造成妨碍和损害,真正做到睦邻友好、邻里和谐。(王红 代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