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人大代表如何接受选民群众的监督?如何制约履职不力的代表?对此,新安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通过开展“向人民述职,受人民监督”活动,实现了连续三年县、乡两级千余名人大代表在300余个原选区述职的创新工作探索。
“过去一年,我积极参加调研、联系群众等履职活动23次,全年共提交6篇意见建议,为群众办实事7件”“我想方设法筹资10余万元铺设连接河滩生产道路,实现村民出行方便。”在各述职现场,人大代表纷纷亮出自己的履职清单。
“以前以为当代表就是开开会,举举手,听了他们的述职,才知道代表们做了这么多实事。”“希望代表们以后能进一步联系群众,当好群众的‘代言人’,不负所望。”各选区的选民纷纷表示这样的述职活动意义非凡。
“通过述职,感觉选民群众时刻都在看着我们。为群众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样?如果平时不好好履职,都感觉无颜面对大家当初推选我的那份信任!”述职让代表们感受到这不仅是一次深入的“盘点”和“检阅”,更是一次“问诊”和“动员”。
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只是新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管理举措中的一项。“我去年共提出意见建议3条,参加视察调研活动6次,为群众办实事11件,共计得分98分。”这是县人大代表郭红伟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依据各方面履职情况进行自我评定的分数。
评定的分数由各镇人大主席团进行审核把关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结合述职测评结果,最终进行研究、评定。对于考评结果优秀的在年终人代会上进行表彰,基本满意的进行诫勉谈话,不满意的则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通过对代表开展履职考评、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等活动,不仅选民群众对代表履职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增加了代表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实现了代表与群众互联互通。”新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庞树轩说道。(徐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