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中牟法院善意执行 让司法更有“温度”

2024年06月27日11:1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中牟县人民法院在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让司法既有尺度,又有“温度”。

近日,中牟法院执行局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

“中牟法院善意执行,助我们渡过了最难关,感谢你们!”甲公司代表紧紧握着执行员李慧琳的手说道。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人甲与被执行人乙都是企业,甲、乙企业合作过程中,乙企业欠甲企业2000万余元,执行立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员李慧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线上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500万余元财产,立即进行扣划,同时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在建工程。

李慧琳考虑到在建工程变现比较困难,拍卖也不利于被执行企业的后续发展。于是,李慧琳一方面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做协调工作,在征得申请人同意调解处理的情况下,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细致耐心地释法说理。另一方面依法推进评估程序,被执行公司收到评估报告后不久便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用四套案外人房产抵债1500万余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一直以来,中牟法院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又刚柔并济合理平衡被执行人现实可得利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李晓)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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