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建房起纷争 焦作解放区法院调解化矛盾

2024年07月02日11:4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千金难买邻里情。”但有时邻里间也会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产生一些纷争。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违建阳光房造成邻里纠纷的案件。

基本案情

原、被告两人本是一楼二楼的邻居。2024年3月份,居住在一楼的被告在自家客厅外搭建阳光房,但其搭建的阳光房高度仅距离原告窗户40厘米左右,同时为固定阳光房钢架,被告在原告地砖下方外墙上打有一排墙钉,造成原告客厅地砖出现松动。在建造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进行整改,但被告拒不改正并照常施工。无奈之下,原告向物业进行投诉,物业人员介入后,被告口头上同意整改,但过后继续施工。在物业人员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原告报警处理,在警察的介入下,双方仍协商无果。之后社区、办事处、城管局、双违办等人员也均到被告家中协商违建问题,但被告闭门不出,拒接调解。在相关部门对被告下达了整改告知书后,被告仍然继续进行施工,直至搭建完成。阳光房搭建后,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安全、噪声、采光等诸多权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将被告诉至解放区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认真查看卷宗,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是多年邻居,且案件事实清楚,但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邻里关系,还可能将矛盾升级,不利于案件的解决。于是,调解员立刻与当事人双方联系沟通,详细了解双方意见。在沟通过程中,被告态度十分强硬,拒不配合调解员的工作。于是调解员将双方约至法院,面对面进行调解。一见面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争执不下,造成调解一再暂停。此时调解员及时调整调解方式采取“背对背”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背对背”与双方当事人围绕矛盾焦点,从情、理、法角度耐心释法说理,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终于得到缓和,不再针锋相对。调解员趁热打铁,并及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也表示均同意以上解决方案,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天,被告改造了阳光房,这起邻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邻里纠纷无小事,邻里纠纷矛盾能否得到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邻里和睦,更关系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解放区法院将秉承“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工作,从根源上防止信访案件发生,既打开“法结”,也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靳林林)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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