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解放区法院倾心调解一起校园欺凌案件

2024年07月05日17:5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校园的良好秩序,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纠纷案件,该院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以实际行动守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该案原告与4名被告均系在校学生。2024年5月30日,原告于某在学校对面因琐事与被告齐某发生争议,后齐某当即联系被告盛某等6人来对于某进行殴打,致于某闭合性颅脑损伤以及脑震荡。2024年6月4日,公安机关对齐某等4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因盛某未满14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

事件发生后,被告及其监护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某及其监护人将齐某等4人起诉至解放区法院,要求被告4人及其监护人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

法院接到该案后,考虑到涉案当事人均未成年,心智还不成熟,若直接立案审理,恐难打开双方心结,难以实质化解纠纷。

基于对保护双方当事人健康成长的考量,在征得双方意见后,法院决定主持双方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

调解员在接到该案后,迅速查阅卷宗,并第一时间与双方家长电话联系,了解案件详情。经了解,被告4人均是离异家庭,加之父母平日工作繁忙,疏于对孩子的日常管教,忽略了孩子成长过程中陪伴的重要性,致使孩子行为偏差,才造成了这起校园欺凌案件。

在了解到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后,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给予当面调解。调解中,被告家长认为自家孩子已经接受行政处罚了,不应该再进行民事赔偿,双方家长争议不下,调解工作一再陷入僵局。当即调解员转换调解思路,重新梳理争议焦点,就双方赔偿问题上的分歧,以理说事、以案析法,从法理的角度对被告监护人进行了深入的法治教育,让被告监护人明白自身所要承担的责任,经过2个多小时的情、理、法的释法析理,被告监护人也认识到错误,并认同了调解员所给出的赔偿意见。接下来,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被告齐某等4人当面真诚地向于某道歉,于某也打开心结,接受了道歉,此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以法为爱,守护花开。解放区法院将坚持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核心,认真履职,能动司法,常态化推行能动宣教,全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让“少年的你”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靳林林)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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