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感谢检察院的及时救助,让我们渡过了家庭的难关……”7月15日,握着检察院送来的9000元救助金,灵宝市西闫乡范某某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这是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一起感人现场。
2021年11月22日,在灵宝市西闫乡北贾村香菇市场,汪某某给其兄熊某某烘干香菇时,因操作不当引起火灾。大火将范某某等11名被害人的冷库及设备、香菇、塑料筐等烧毁。经调查,过火面积达1700余平方米,造成经济损失87.5万元。
2024年2月,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汪某某失火案中发现,范某某等11名被害人均未收到任何赔偿,遂按照有关规定,将线索移交至控申部门。控申部门依据一体履职和司法救助舒急解困的原则,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
经调查核实,被害人范某某的丈夫和儿子系退役军人。她个人患有脑梗,需长期服药,丈夫失火前长年患病卧床不起,失火后病情加重不幸去世。儿子李某外出务工,丈夫去世后,范某某便成了空巢老人。火灾发生前,家中每年的香菇收入,勉强维持夫妻二人的医药费及日常生活开支。这次火灾,不仅造成范某某一家7万余元的财产损失,还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生活更加拮据。建设香菇大棚的贷款和当年投入菌包的5万元贷款,至今尚未偿还。
调查核实后,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范某某启动救助程序。综合考虑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和家庭情况,遂给予司法救助9000元。与此同时,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还开展综合帮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权益。
针对范某某因案致困,且经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情况,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民政部门为其发放数额不等的救助款项;同时,为范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尽快拿到赔款;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原部队为其儿子补办退伍证,并协助办理退伍军人优待证,保障其享受医疗等福利待遇。
除此之外,协调乡政府及村干部,联系家庭医生每周上门为其检查身体;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到家中帮忙换煤气罐,提供生活所需;联系附近的超市提供上门服务,每周一送去新鲜果蔬;协调移动公司安装无线网络,方便其随时与外出务工的儿子视频交流。
注重工作延伸,推进“检护民生”。针对火灾造成被害人未获赔偿的问题,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申请情况综合调查核实,决定给予另外5名被害人司法救助共计4.15万元。
北贾村香菇市场是附近乡镇重要的香菇集散地,对当地香菇产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乡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协调沟通,推动重建香菇市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冬季香菇烘焙极易引发火灾的问题,协调消防部门走进农村,进行防火宣传,提高菇农防火意识,帮助他们掌握各种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有效杜绝安全隐患,助力市场恢复生机活力。(陈凯平 杨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