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伊川检察:带案下访释法理 上门听证解心结

2024年07月17日17:2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建祥带案下访,深入申诉人宋某某居住地伊川县水寨镇进行实地走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带案下访+上门听证”的形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老百姓家门口。

近日,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宋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刑事申诉案。宋某某于2022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伊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相应损失。宋某某认为原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量刑处罚过重,遂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针对申诉人的诉求,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市县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规定》的要求,经党组书记、检察长海建伟阅批,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包案办理本案。该院受理案件后,迅速调阅了本案全部卷宗进行审查,积极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并向原案承办检察官及法官核实了案件相关情况。

包案领导先期也认真审查了申诉材料和原案卷宗,听取了原案承办人意见,在对原案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回应申诉人诉求,结合宋某某身体和情绪等实际情况,决定开展上门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村委会干部等担任听证员。

听证过程中,在充分听取宋某某阐述申诉事实和理由后,包案领导、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对宋某某开展释法说理,对他的关注和焦点问题通过讲事实、摆证据进行细致分析。参会的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对宋某某进行提问,并发表听证意见。听证会结束后,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带案下访、上门听证的做法给予高度认可。

近年来,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质效,伊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结合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将带案下访、检察听证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措施,同时注重强化释法说理工作,用心用情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思想安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群众放下“心头包袱”,感受“检察温度”。

据悉,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责任下压,确保压力传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为伊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刘新阳/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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