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诈骗犯罪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但有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银行卡、电话卡非法租售成为不法分子转移赃款逃避打击的帮凶,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据了解,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台前县公安局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行动,坚决遏制电信诈骗犯罪高发态势。近日,刑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主动出击,往返4500余公里,成功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1名。
日前,台前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辖区群众报警,轻信网上信息,参与刷单被诈骗。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开展案件研判,发现该案涉“两卡”人员丁某某在云南省昆明市的活动轨迹,事不宜迟,办案民警当即出发,远赴2200余公里外的昆明市开展工作。7月11日,经当地民警大力配合,丁某某在昆明市官渡区某民宿被成功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对自己在今年6月份出售两张银行卡供他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使用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以免带来人身和财产损失。注意防范做到以下几点: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注册、填写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等信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不要随意点击和下载未经核实的网络链接、APP 等,更不要向陌生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汇款,坚决守牢自己钱袋子,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不组织、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不组织、不参与违法违规办理、买卖、出租、出借本人及他人名下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流量卡。
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调查,积极反映本人掌握的可疑人员和线索。如遇本人或者亲友被骗,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报案。(刘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