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第三办案组主办检察官谢佳一行到洛阳市调研指导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许强、副主任朱伟、第一办案组组长吴建民等陪同调研,洛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封勇参加调研。
调研组在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洛阳、平顶山、焦作、三门峡、南阳等地市院和部分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交流。
会上,河南省检察院和洛阳等五地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同志先后介绍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经验做法,深入交流探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修订草案)》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提出修改建议。
刘福谦副厅长对河南省及各地市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探索实践和机制创新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河南省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有特色、有经验、有效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我国已进入轻罪时代,缓刑率逐步上升,社区矫正工作责任重大,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要有清醒认识,加强研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推动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规范履职,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帮助其更好融入社会,助力完善我国轻罪治理体系。
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既要履行好社区矫正日常检察监督职能,又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巡回检察手段,灵活运用常规、交叉、机动、专门四种巡回检察方式,提升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单位认真整改,扩大巡回检察辐射效应。
强化数字赋能,发挥信息优势。要认真落实应勇检察长在湖南调研讲话要求,积极探索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发挥数字检察优势,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打破“数据壁垒”,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建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型,强化优质平台的推广应用,提升运用数据发现监督线索的能力。(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