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实在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这点钱啥时候能拿到手。”7月18日,西峡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收到最后一笔执行案款的张女士诚挚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在张女士与柴某、薛某、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西峡法院审理判决三人偿还张某货款利息2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陆续履行了部分执行款项。2023年8月,在该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现金支付张女士10万元,下余4万元用酒抵账,不再通过法院执行,案件得以结案。
今年6月,该院执行干警收到张女士的求助,称被执行人在支付10万元后便没了下文,经多次催要仍然无果。虽然案件在程序上已经执结,但是申请人的全部权益并未得到兑现,执行干警立马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面对执行干警的施压,被执行人看到无法再继续躲避执行,最终找到案外人进行担保,保证一个月内将下余款项全部履行。
7月18日一早,被执行人亲属带着4万元现金来到执行干警办公室,当面交到张女士手中,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该案就此彻底案结事了。
案结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仅仅要追求成功结案的法律效果,更要追求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西峡法院始终以“如我在诉”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注重调执结合,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