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7月19日,在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宁检大讲堂”上,刚从洛阳市检察院讲课归来的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李正涛走上讲台,胸有成竹,侃侃而谈,给该院全体干警奉送上一堂精彩的检察业务课程。
李正涛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罪的区别》为题,结合自己所办案例,利用ppt的方式,从案例的分析、争议的焦点、两罪的区别、法律后果及区分意义等方面,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从小切口扩展大视野,以扎实的法理功底、条分缕析的思维逻辑,详尽剖析两罪之间构成要件的不同表现,对于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精准打击电信诈骗等犯罪,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由于讲课运用案例鲜活,讲课语言生动,业务针对性又强,吸引全体干警聚精会神地听讲,收到较好的授课效果。
干警王玉珍说:“这堂课,很解渴,对于提高我们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帮助很大!”(雷志帆/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