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年来,镇平法院石佛寺人民法庭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以“枫桥式法庭”创建活动为载体,采取“走出去 请进来”的方法,坚持将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挺在前面,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近日,石佛寺法庭巧用“四类六种调解法”,下真功、用真情,请来专家调解员对症下药,诉前成功调解一起玉镯买卖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退货退款的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义务。
案情介绍
据了解,原告吴某与被告潘某约定以4660元的价格从潘某处购买20支手镯,拿货前潘某表示手镯没有瑕疵,基于信任吴某直接把钱转给了潘某。次日,吴某将手镯发给了客户,客户收到手镯当天以20支手镯几乎全部是裂纹镯子为由将其退回,吴某逐一验证后确实存在瑕疵,便要求潘某退货退款,双方协商未果后,吴某将潘某诉至法庭。
诉前调解
法庭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吴某系外地人,来回奔波不便,且诉讼标的额较小,在征得吴某同意后,决定适用诉前调解程序解决该纠纷,同时邀请法庭特邀调解专家到庭协助调解。法官和调解员分别从法律和行业角度,多次对双方释明法律、说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潘某向吴某退货并退款3500元,即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清结,现已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涉玉案件的类型主要为买卖合同(含代卖)中产生的质量、价款争议,承揽加工合同中的标的物毁损、丢失后的价值争议,以及快递运输合同中标的物毁损、丢失后的赔偿数额争议等等。由于玉器从业者大多为个体商户,法律及自我防范意识不强,缺乏证据意识,且该类纠纷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故审理起来难度较大。为有效解决此类案件,石佛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玉文化审判专业法庭”的作用,重点推行“专业调解+行业调解”模式,特邀多位玉雕大师作为调解专家参与涉玉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先后成功调解涉玉案件100余件,大大提高了案件的审判效率和质量,积极为辖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司法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