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邓州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原被告系亲戚关系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给付义务,双方亲情关系也得以修复,这起历时七年的矛盾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据了解,原告与被告系姑舅亲戚关系,原告与被告在一起干活时,被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求助原告帮忙,原告替被告垫付所欠工人工资。后经过原告多次追要,被告一直推诿不肯偿还,原告无奈诉至邓州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双方矛盾纠纷时间长,且审理中原告突然去世,原告妻子及孩子参加诉讼,导致案情更加复杂、双方矛盾愈显尖锐,为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也让当事人尽快走出这场漫长的纠纷,并未选择一判了之,而是在开庭前仔细阅卷,分析双方证据,在对案件事实有了初步判断后,多次和原、被告沟通,希望能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情绪都很激动,均不愿接受调解,调解工作一度无法取得实质进展,甚至在开庭时,双方仍有激烈矛盾冲突。
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怎样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的良好社会效果呢?承办法官通过多次沟通,终于寻找到了化解纠纷的方法,以双方亲情为突破口耐心引导双方,“姑舅亲,辈辈亲,打断骨头还连着筋,你们哪有解不开的疙瘩,化不了的矛盾,只要你们双方都各退一步,事情不就解决了。”并通过被告单位朋友做被告工作。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双方的意见分歧逐步缩小,终于达成合意,被告当庭履行了义务,原告申请撤诉,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邓州市法院法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倾情调解的工作态度连连称赞,原告更是激动地拉着法官的手道谢:“感谢法院从我们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句句话都能说到心坎里,非常感谢 !”
下一步,邓州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通过“情与法”相结合,让当事人不仅能在诉讼中感受到法官办案的温情,更能体会到法律的温度,积极主动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刘娴 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