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我被拖欠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孩子上大学的生活费可算有着落了!”近日,在内乡县板厂乡政府大院里召开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会上,该镇让河村56岁的村民刘某领到工资后高兴地说,“我们的忧愁有人管,检察院为我们办了件大实事……”当日,涉及该县七里坪、夏馆、板厂三个乡镇的36名农民工领取到了共计49万余元的欠薪。
据了解,今年6月初,内乡县检察院检察官依托关于建立的府检、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在与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复杂、有信访隐患的案件一月会商中,了解到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某制造公司田某、孙某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恶意拖欠36名农民工工资49万元的事实。内乡县检察院立即督促县人社局核查该公司在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一担一金四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结果发现该公司未予履行。
内乡县检察院立即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人社局、板厂乡人民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围绕该公司是否有能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存在的信访隐患等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会商,形成一致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并对2名犯罪嫌疑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报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并做好群众稳定工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同时对案件办理依法进行监督。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倾力维护民生,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田某、孙某进行普法教育、释法说理,指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农民工的利益,更违反了法律法规,甚至可能被移送起诉。经过释法说理,迫使田某、孙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孙某家属在审查逮捕阶段及时支付36名农民工49万元工资。
近年来,内乡县检察院始终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理让人民群众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映的高质效案件。同时,县检察院还与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法院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府检、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坚持“小罪名、大民生”理念,生动阐释“检护民生”,守护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朱成兴 吴姗怡/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