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卫某、李某某等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在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庭审邀请了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门峡市辖各县(市、区)检察院经济犯罪条线的检察干警到现场观摩。
公诉人围绕起诉书质控的犯罪事实,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公诉意见、法庭辩论等环节,向法庭展示了被告人卫某、李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某企业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贾某某,作为某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并围绕本案中立案标准如何从旧兼从轻、涉案金额等争论焦点进行证据分析和法律论证。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深刻剖析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指出三名被告人通过行贿、受贿的行为调换样品,造成企业蒙受巨大损失,为谋取一时的利益最终以身试法、走上犯罪,也教育被告人积极改造,回馈社会。
庭审最后,被告人在陈述环节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起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各基层院检察干警对本案进行观摩评议,从公诉人的法律文书制作到出庭效果、庭审礼仪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此提升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能力。
下一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能,进一步提升出庭公诉能力,将庭审开到企业去,充分发挥庭审观摩带来的“零距离”警示效果,敲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有效提升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同时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保障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王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