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用实际行动守护“最可爱的人”。
活动中,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嵩县县域内公共汽车站、公立医院、旅游景点的票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没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为军人充分提供优待服务,部分公共服务场所的服务提示不规范,同类标语不统一,未按规定规范设置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服务窗口。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积极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衔接沟通,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行政管理职责,及时督促该县公立医院、旅游景点等单位进一步优化服务,持续做好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等场所的军人优待服务。
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检察建议“照单全收”,表示将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督促相关单位提高认识,就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下一步,嵩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军人权益保护,持续跟进监督军人权益保护政策是否落地落实,不止步于督促“窗口标识优待”,切实当好维护军人权益的公益“守护者”,为新时代强军事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