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建立“府检联动+大数据”监管模式 助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2024年08月06日10:0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今年以来,唐河县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大数据”工作模式,通过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和检察监督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共商,积极借助检察院研发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以及刑事检察等手段,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防范化解矛盾隐患的目标,有力促进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政府部门执法,助推“府检”双方互联互动,助力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建立健全机制,推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唐河县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县司法局成立联席办,定期召开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检察院参加的协调会,对大数据筛查出的案件进行研判会商,统筹组织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问题。

利用数据筛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能力。通过“府检联动+大数据”模型,唐河县检察院对2130条行政执法、非诉执行案件数据进行筛查,共发现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670件,其中违法调查取证线索29件,超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线索1件,审查裁定超期限线索500件,执行活动违法线索123件,违法撤销执行申请线索17件;对这些案件线索,县联席办积极与县人民法院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推动行政执法案件按时办结。

分析异常数据,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效率。根据行政执法中的违法情形,通过数据分析得出异常线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类的案件,唐河县检察院主动履职,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结合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在线索挖掘、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上持续发力,通过大数据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违法线索47件,非诉执行活动违法线索623件,共提出行政检察监督检察建议42件,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检察建议3件,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件。

深化行刑衔接,促进行政司法良性互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树立整体观念、系统思维,充分利用行刑衔接数字信息平台,加强协同联动,通过反向衔接,对51名被不起诉人适用非刑事处罚措施,并对违法违纪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党政纪责任。

唐河县利用“府检联动+大数据”监管模式,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多元力量,形成合力,促进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社会治理薄弱地带、公共利益保护缺位等难点、痛点问题,推进了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牛凌云 马潜)

编辑:林辉  审核 :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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