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这起失火案给我们11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让我们这几个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难上加难,你们的及时救助让我们渡过了难关,也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近日,在灵宝市西闫乡北贾村,村民们见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后感激地说。
司法救助 为民纾难解困
2021年11月22日,灵宝市西闫乡北贾村香菇市场一商户雇佣人员汪某某因操作不当造成火灾,导致市场中相邻共11名商户的厂房、制冷设备、香菇、塑料筐等财产被烧毁,过火面积约1700平方米,造成直接财产损失87.5万元。2024年3月18日,汪某某被判刑,附带民事赔偿受损的六户人家10万元到5万元不等,由于汪某某无偿还能力,受损的六户人家迟迟得不到赔偿。
2024年2月,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审查时,了解相关情况。作为被害人之一的范某某,家庭情况尤其特殊。大棚失火后,范某某的丈夫因病情加重不幸去世,夫妻二人原本是靠着每年的香菇收入来维持医药费和日常生活开支。“现下突如其来的大火让家里损失了七万多,当初建设香菇大棚的贷款也还不上,家里彻底没了生活来源,接下来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范某某说道。该院办案人员整理好范某某的相关资料,随即将该救助线索移交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申部门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审查程序。
该院办案人员对此案中受灾的11户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经过调查发现,其中有6户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6人作出65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司法救助,帮助被害人渡过难关,重拾生活信心。
“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在这场大火中受损的家庭我们一定要认真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救助。”在案件讨论会上,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马战辉说道。
综合帮扶 彰显检察担当
通过走访被害人,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考虑到被害人范某某复杂的家庭状况,该院决定通过多种途径对被害人进行综合帮扶。
为了帮助被害人尽快拿到赔偿款,办案人员积极主动地为该案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就民事判决的执行情况与法院进行协调,并持续跟进。
针对该案被害人中的空巢老人,综合考虑到他们的身体状况及其生活困境,该院协调了乡政府及村干部,联系家庭医生定期上门为其检查身体,村内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到家中帮忙,为其提供生活所需。
除此之外,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对被害人开展了一系列扶持工作。
能动履职 助力民生保障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根据2022年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等九部门会签的《关于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工作线索移交机制的意见》,组织召开与乡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座谈会,进一步深化救助衔接机制的落实。同时,办案人员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冬季香菇的烘焙技术极易引发火灾,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于是积极协调消防部门,走进农村,面向香菇养殖户进行防火宣传。提高村民们的防火安全意识的同时,帮助村民们掌握了各种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有效杜绝安全隐患。
考虑到火灾前该香菇市场作为附近乡镇重要的香菇产地和集散地,该院积极与乡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召开座谈会,推动乡政府重建香菇市场,为香菇养殖户提供一定的养殖技术帮扶和人力支持,将烧毁的香菇大棚重新修整,尽快恢复该市场往日的喧嚣与活力。
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开展对被害人的多元化司法救助,通过沟通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及民政部门为其发放救助基金和临时救助金,协助办理退伍军人优待证等综合救助,帮助被救助人摆脱困境,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动履职消除安全隐患,帮助被害人重拾生活信心。
近三年来,该院先后办理司法救助案60余起,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把党的温暖送到了当事人的心坎上。(陈凯平 赵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