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8月6日下午,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联合漯河快维中心协力调解一起商标权纠纷案,做实做深做细诉源治理工作,实现知识产权的协同保护,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2024年初,漯河某知名企业(下称甲公司)发现另一企业(下称乙公司)一款商品同本品牌在售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高度近似,十分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2024年6月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请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擅自使用与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近似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
接到该案件,承办法官罗娇娇迅速启动诉前调解,利用“快维+法院”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漯河快维中心进行对接,将该案分流至快维中心。
经过快维中心前期走访调查,8月6日下午,案件承办法官、快维中心负责人、甲公司法务以及乙公司负责人一同到快维中心调解该案,经过多番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签订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和快维中心主动搭建沟通桥梁,推动纠纷化解的行为表示认可。
召陵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办案实际,持续深化繁简分流,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协同保护,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上半年,召陵法院诉前调解涉知识产权案件73件,审结涉知识产权案件310件,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平均用时27天。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护航创新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召陵建设。”召陵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道。(王婧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