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长期以来,唐河县检察院牢记“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近日,该院依法履职,对一起非法占地案件进行强效监督,为夯实大国粮仓“耕基”提供了生动样本。
线索发现
2023年2月,唐河县检察院通过市长留言板了解到,2012年3月以来,辖区某乡镇某村的某养殖场、某农牧公司在养殖过程中,对沉淀池、猪圈通风设施等环保设施使用不到位,致使臭气弥漫,空气污染严重,村民深受其害。
立案后,该院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这两家企业还存在非法占地的问题。经实地走访、收集书证、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无人机航拍、三维建模、现场勘验、委托第三方公司测绘等调查核实方法,该院查明该养殖场非法占用耕地面积达4700平方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85 平方米,一般耕地4415平方米;某农牧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5145平方米。
督促履职
2023年5月23日,唐河县检察院向具有监管职责的某乡镇政府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采取严格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在督促该镇及时处理土地违占问题的同时,向唐河县某局发函,共同督促镇政府依法处置相关土地违法行为。
同年7月21日,该镇政府向唐河县检察院书面回复,称已整改完毕。8月初,该院对检察建议的整改回复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查明该镇对涉及环保问题已进行整改,但对涉案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285平方米的违法行为未予整治,公益损害仍在持续。
提起诉讼
9月3日,唐河县检察院依法向集中管辖的西峡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该镇政府依法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
该院立案后,该镇政府对某养殖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了处理,两家企业已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10月20日,西峡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因该镇政府已履行职责,故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未履行土地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西峡县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
2023年以来,唐河县检察院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整治违法占用农用地专项公益诉讼活动,通过专项监督,督促相关乡镇拆除乱占耕地建房面积5000 余平方米,整治恢复耕地约2万平方米,扎实践行“严守耕地红线就是保护百姓‘生命线’”的理念。(马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