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两户群众因宅基地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到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法庭说理。得知情况后,法官与村委会干部以及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解,最终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扩大。
近年来,中牟县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庭为支点,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聚焦“村、乡、县三级调解机制”,以司法能动性带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发展,着力打通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
中牟县人民法院以三级调解机制为基础,将村民调解、乡镇司法所调解与法院诉前调解统一起来;以人民法庭为支点,加强与村级调解组织、乡镇司法所的联系,逐步形成人民法庭统筹、乡村调解员执行,村村有人员、户户可落实的信息网络。
据悉,自建立诉前调解网络平台与微信工作群以来,诉前纠纷信息实现了共享,基层调解员能及时了解案件流转最新进度,提高纠纷处理效率。与此同时,中牟县人民法院定时对调解员开展培训,提升基层调解专业性;邀请基层调解员参与诉讼案件的庭前、庭后调解,提升调解员在群众心中的认可度;鼓励对基层调解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公证确认,确保调解结果的司法效力;还通过院领导包村指导,联合乡镇司法所为乡镇政府打造依法行政流程规范,助力乡村治理的法治化转变。
据了解,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过程中,中牟县人民法院深挖基层调解组织潜力,着力提升其审判辅助、纠纷化解、风险预防能力,成为枫桥法庭建设一大亮点,助力诉源治理迈入新发展阶段。2023年以来,中牟县人民法院下辖六个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成效大幅提升。今年第一季度,新收案件环比增长率下降了12.08%;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服判息诉率上升至93.64%。(刘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