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淮滨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两起“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事实”的网络谣言,现将典型案例情况公布如下:
7月23日,淮滨县北城网民吴某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一条虚假事实视频,导致谣言信息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月24日,淮滨县公安局依法对吴某处以行政处罚。
8月1日,淮滨县邓湾网民吕某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一条虚假事实视频,导致谣言信息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日,淮滨县公安局依法对吕某处以行政处罚。
近年来,一些网民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有的甚至公然在网上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以此吸粉引流、非法牟利;一些网站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放任网络谣言在其所属平台大量传播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相关违法行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请广大网民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筑清朗有序网络空间。对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者,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姜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