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法讲堂丨学生在校园打闹致伤 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2024年08月28日14: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在学校与同学打闹导致受伤,家长、学校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在校期间发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小苏与小姚均系在校学生,课间,小苏寻找小姚打闹。在打闹的过程中,致小苏骨折,后住院治疗。小苏父母向小姚父母和学校要求赔偿,小姚称系小苏主动寻其打闹,而学校提出,曾多次在升旗仪式、晨会等场合强调学生在校园内、教室里、楼梯上、走廊上不得追逐打闹。三方就小苏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赔偿事宜产生分歧,遂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学校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小苏和小姚的责任承担划分。经法院审理认为,小苏受伤系自己寻找小姚打闹。学校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学生不得追逐打闹,并提交相应证据,在小苏受伤后,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帮助就医、配合调查事发经过,履行了学校必要的管理职责,因此学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庭驳回了原告对学校的诉讼请求,小苏对纠纷应承担主要责任,小姚承担20%的责任。

法官普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表示,中小学是未成年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未成年人损害较易发生的地方。但校园伤害事件中认定侵权责任,不能仅因事故发生在校园即认定学校一定负有责任。

本案明确通过审查校方教育和管理职责来厘清校园安全事改中学校的权责,把“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国安全须共同守护”的理念落在实处,理性守护校园安全,实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相统一。(郑圣洁)

编辑:林辉  审核 :杨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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