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8月28日至8月30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连续三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彰显执行强制力和司法公信力。
案例一
王某与樊某原是舅甥关系,三年前樊某因生意周转不利,向王某借款25.5万元,一直未归还,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樊某诉至卧龙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之后樊某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无奈之下,王某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迅速展开案件分析研判,联系申请执行人掌握线索,迅速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等共计23.7万余元。但因该案执行标的额为33万余元,被执行人名下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配合,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执行干警经数小时的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拘留、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并不断从亲情的角度出发,修复二人的关系。最终,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联系家人将下余款项送交至王某手中。至此,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案例二
王某承包工程,董某为其提供劳务,施工完毕后,王某仅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款项不再支付,董某遂诉至卧龙区法院。双方在调解阶段达成一致,约定分期履行所欠劳务费1万余元,但过了数月,王某仍然没有任何还款意向,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当天,执行干警依法将王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明理说法,被执行人仍不知悔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对王某采取拘留措施。然而仅拘留1日,王某就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主动联系其家人来法院还款。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截至8月31日,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已执结案件36件,执行到位248.5万余元。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推进集中执行行动,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赵悦宏 孟令源/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