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嵩县:检察公益诉讼听证 为“无言”文物发声

2024年09月04日15:3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会议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嵩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陆浑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共同商议桥北村遗址相关保护管理工作。

桥北村遗址,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县城东北7.5公里的陆浑镇桥北村。该遗址发现于1956年冬,1959年夏复查,经专家鉴定属于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其既包含仰韶文化特征同时也有部分庙底沟二期文化因素,具有一定代表性。1963年6月,被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省级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这片承载着华夏先辈垦拓荒古、繁衍生息的遗迹,却少被人知悉,存在四址边界不清、没有明显的边界标志,文物保护部门未出台具体的保护措施,遗址的部分区域被倾倒有生活和建筑垃圾等问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出示的相关证据和有关法律法规,详细说明了桥北村遗址的重要价值、保护现状以及此次公益诉讼专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拟处理意见。

“一要‘多保护’,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保护管理工作,理清边界,减少遗址的自然和人为侵害;二要‘多宣传’,相关责任部门要多渠道宣传桥北村遗址,提高人民群众对遗址的知晓度……”与会人员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职能部门陈述,就桥北村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结合桥北村遗址保护问题,承办检察官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更新理念,彰显文旅大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转变理念,以嵩县厚重的人文历史为切入点,做好文物保护,助力嵩县旅游再上新台阶。

主动履职,多措并举全覆盖。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对全县境内的每一处文物,都做到心中有数,逐项登记造册,逐处进行保护。

联动配合,凝心聚力共守护。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立足自身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密切沟通,加强协作,不断提升文物保护的综合履职能力和水平。

听证会结束后,该院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该单位代表郑重表示将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郭金科)

编辑:林辉  审核 :范弘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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