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包工头不给我们结工钱,这个机器就是我们的,你们不能动……”9月4日,西峡法院在向司法拍卖买受人交付一机械设备时遭到当地村民的阻拦,执行干警通过与当地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联动释法、柔性劝导下,化解了冲突,成功完成设备交付,切实保障了买受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据了解,2022年3月,李某与雷某、齐某合伙对345国道西峡段某处隧道施工,为此李某出资购买了一台二手的二衬台车,雷某、齐某出资对其进行改造后投入使用。后双方因纠纷导致不能合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确认二衬台车权属。该案经西峡法院调解,该二衬台车归李某所有权,但需要支付雷某、齐某改造费用13.5万元。调解后,雷某二人按期交付了二衬台车及配件,但李某却没有按期履行支付义务,因此雷某二人申请西峡法院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法官经过网络查控、实地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于是依法查封了已经交付的二衬台车,并对其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王某以14.9万余元价格购得该机器。
9月4日一早,执行法官与买受人一起来到该机械的放置地进行交付,正在对设备进行拆卸时,突然走来几名村民,称自己在隧道工地干活的工钱还没给,工头也联系不上,现在路上留置的财产谁都不能动。执行法官核实了相关情况,拖欠村民工资的系该隧道另一承包商吴某,并非本案的当事人,于是,执行法官就村民的纠纷提出解决意见,同时也向村民释明阻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违法性,不能阻拦交付。但村民们情绪激动、不听劝阻,并纠集更多村民到现场阻挠法院执行工作。
考虑到继续强制执行存在较大风险,极有可能引发冲突。执行法官立即与当地公安部门及村委会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处理方案。一方面由村干部协助执行法官对在场村民释法说理,并耐心规劝村民走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努力消除其不良情绪。另一方面,公安干警对拒不听从劝解的人员进行教育训诫,经过几方共同努力下,村民们逐渐放下抵触情绪,并接受了处理纠纷的意见建议,不再阻止法院执行工作,涉案财产得以正式交付买受人。
此次执行有效发挥了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在公安部门和村委的大力支持下,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圆满完成了执行工作。下一步,西峡法院将持续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联动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