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刘法官,你们能等会儿下班吗?”
“你的事情不是已经调解了吗?马上下班了,还有什么事儿?”
“我想和法官们见见面!”
8月中旬的一天,当下午即将下班时,当事人安阳某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拨通了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刘美云的电话,半个小时后,李某将一面印有“为民办实事、点赞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法官刘美云、张志霞等人手中,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竖起拇指连连致谢。
据了解,原告安阳某租赁公司与被告河南某建筑公司、河南某有限公司、夏某、程某等四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案件牵涉到三家企业,该院非常重视此案的审理工作,依法由法官刘美云、张志霞、户月娟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因多次调解未果,今年7月31日,该院依法作出了判决,被告河南某建筑公司支付原告安阳某租赁公司各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你看这《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送达判决书时,法官仍然没有放弃做案件的调解工作,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了判后答疑,就案件相关事实、判决依据等一一给予了耐心的释法和解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结果。
“都是企业,就应该做到互相理解、换位思考,不能因为一起诉讼毁了声誉,‘堵’了以后经营的路!”法官还从企业经营应本着诚实守信、违法失信有可能承担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等方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近期我们企业确实资金比较困难,也不用申请执行了,我们尽量凑一凑!”“我理解,做咱们这一行都有困难的时候,那违约金我也不要了!”在法官判后答疑、明理释法、分析利弊等不懈的努力沟通下,当事人均受到触动,最终达成了一次性履行完毕的协议,案件在判决生效前得到圆满解决。
收到案款后,原告李某兴奋不已,特制作锦旗一面表达谢意,由于临近下班时间,于是便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为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一方面加大走访辖区企业力度,为企业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另一方面专门为涉企纠纷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让纠纷及时高效得到妥善解决,切实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黄宪伟/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