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一种感动。近日,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面锦旗,锦旗上,当事人小豪(化名)及其母亲请人印上了“检心暖民心、帮教润心田”10个金色大字。
事情要从2023年9月说起。当时,小豪还未满18岁,是一名在校高中生,父亲常年在外务工,一直跟着母亲生活。由于叛逆和学业压力,他在上学期间偷偷溜出学校,在短短20天内3次到医院偷盗,先后盗窃手机4部,从中获利745元。案发后,小豪因涉嫌盗窃犯罪被襄城县公安局移送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接到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卷宗,认为小豪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尚未成年,他怎么会走上犯罪道路?为了解原因,承办检察官组织开展了社会调查。经查,小豪性格温和,之所以走上歧途,与家庭教育缺失有很大关系。案发后,其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襄城县人民检察院综合评估有关情况,向其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6个月。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豪有继续上学的想法,决定采用“检察官+社工”帮教模式,全力协助其重返校园。检察官组建帮教小组,邀请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对小豪进行心理疏导,持续跟踪其思想动态,让其对自己有了全新的认识。同时,为帮助小豪树立明确目标,检察官和社工老师联系职业高校教师对其进行辅导,帮助其找到感兴趣的领域,并为其讲解专业发展趋势和就业前景。在大家的帮助下,小豪有了自己的职业梦想,通过努力进入一所职业高校继续学习。
今年6月,小豪的考察期限满。襄城县人民检察院综合考察其表现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决定书宣布仪式上,小豪及其母亲热泪盈眶,再三向检察官表示感谢。(付艳丽 李梦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