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通过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历时仅41天,快速审结了焦作市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执转破”破产清算案,不仅使长期执行不能的涉企旧案得以清结销案,同时帮助一家“无产可破”的企业退出市场,实现破产企业有序出清的良性循环。
该“执转破”案件的破产对象是焦作市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该公司长期无经营活动,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解放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执转破”工作安排及本院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执行法官与破产团队沟通后,决定将该案由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在执行法官的引导下,2024年6月17日,该公司管理人向解放区法院提交了破产程序的申请。解放区法院于2024年6月19日受理该破产清算案件裁定书,同时指定破产管理人。经审查,法官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且无法清偿955余万元的破产费用,认定该公司管理人提请宣告该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7月30日,解放区法院依法裁定宣告焦作市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根据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对破产原因、破产财产以及债权性质等基本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执转破’案件启动简易程序,不仅可以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保障破产企业快速、规范退出市场,同时可以解决长期执行不能的涉企旧案,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该案承办法官说道。
法治化营商环境离不开完善的市场主体退出与救治机制。下一步,解放区法院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将执行的强制力和破产审判的清算、重整功能优势叠加、充分释放,将“单向转化,前后衔接”转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引导“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靳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