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一人开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吗?“在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如你注册的是有限公司,那么追究的责任最高不超出你的注册资金。”“注册有限公司不会追究你的无限责任。”那么,标准答案是什么呢?
案情回顾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电缆,双方签订供货合同,甲公司共计向乙公司供货35万元。甲公司向法院提交出库单、送货单、验收单等证据材料,证明其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交付义务。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20万元货款,剩余15万元未支付,甲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5万元及利息,并要求乙公司的股东张某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法院审理
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签订有供货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本案中,甲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乙公司应足额向甲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但其未足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构成违约,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的诉求,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经查明,乙公司系一人有限公司,张某系乙公司的100%股东。因张某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经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5万元及利息,张某对乙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一人开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法官介绍,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然而,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同时发出温馨提醒: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诚信经营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王道。(朱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