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围观情侣吵架,不劝和反而挑起事端。9月20日,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024年3月24日凌晨5时许,一对情侣在许昌某美食街发生口角,引来一旁经过的徐某围观,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理,徐某借着酒意开始起哄取乐,遭到与该情侣同行的吕某、胡某制止,不料徐某逞强耍横,对着吕某的头面部进行殴打,又一把将举着手机录像的胡某推下台阶,胡某摔倒在地,手部挫伤。其间吕某、胡某全程保持克制。经法医鉴定,吕某、胡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徐某到案后,对随意殴打吕某、胡某致二人轻微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我们两个全程忍着没有动手,徐某却觉得我们软弱可欺,更变本加厉,甚至向我们撒尿、吐口水!”吕某、胡某认为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十分气愤,表示对徐某不予谅解。
2024年6月20日,该案移送至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已涉嫌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徐某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提出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醉时放飞自我,醒后追悔莫及。徐某为逞一时之快而冲动行事,使得“小纠纷”演变成“大麻烦”,最终触碰法律底线。在此,检察官提醒,遇事切记三思而后行,唯有宽容大度、心平气和,才能共同维护和谐社会。(宋二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