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0月8日,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王军卫带领法治宣讲员许艳芳走进嵩县第二实验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法治”课堂上,王军卫从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引入,结合改编的真实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一般刑事案件从立案到起诉的流程,为学生们讲解法的含义、守法的意义、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等内容,并与同学们现场互动探讨,给学生们心中种下法治种子。
随后,许艳芳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向同学们讲解了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常见罪名,呼吁同学们增强法治意识,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拒绝成为“恶行”的施害者,也绝不做“懦弱”的受害者,远离校园欺凌,健康快乐成长。
下一步,嵩县检察院将持续以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检校合作,进一步推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落实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助力法治校园建设。(关向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