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检护营商促和解,三家企业共“破局”

2024年10月11日14:3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在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和渑池县人民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巧用和解方式成功化解,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坚实的检察力量。

2024 年 7 月底,三门峡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工作座谈会。会上,河南旺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反映其银行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生产经营。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迅速行动,与旺晟公司总经理联系了解情况后,将问题线索转发至渑池县检察院。渑池县检察院立即展开实地走访、深入调查。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紧密联动,分析研判后确定调查思路。他们走访企业调查核实,同时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案件进展。经查,2020 年,旺晟公司、三门峡天池山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领越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领越公司协助两公司进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成功后两公司分别支付 40 万元费用。挂牌成功后,因资金周转困难,两公司尚有 18 万元费用未支付。领越公司起诉旺晟公司至渑池县法院,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旺晟公司账户资金 12 万元,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且领越公司还欲起诉天池山公司追偿剩余费用。

面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办案效果,研究思路制定方案。查明案件事实后,检察官与承办法官沟通交流,认为旺晟公司和天池山公司未全部履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义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考虑到双方均为企业,若纠纷不能有效化解,天池山公司也将陷入诉累,影响生产经营。为兼顾多家企业利益,减少损失,检察机关认定检察和解是本案的“最优解”。

检法两家协同联动,运用“背靠背调解”方式,为当事人分析利弊、权衡得失。将持续争议之失与诉前和解之利向当事人说清楚、讲明白,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旺晟公司与天池山公司共向领越公司再支付费用 10 万元,领越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不再向天池山公司追究合同责任。2024 年 8 月 30 日,法院裁定解除对旺晟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9 月 4 日,银行解除冻结措施,旺晟公司摆脱困境,恢复经营。

这场纠纷的成功化解,实现了双方三家企业共赢的良好局面。三门峡市检察院与渑池县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王飞   李蒙梅)

编辑:林辉  审核 :范弘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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