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出具有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看官道口法庭有什么“神奇的力量”

2024年10月11日14:3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卢氏县人民法院官道口法庭坐落在卢氏县最北端的千年古镇官道口,距离县城33公里,辖卢氏县北部山区官道口、杜关两镇,共25个行政村、2个社区,辖区常住人口4万余人。近年来,官道口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守面向农村、基层和群众的初心,积极整合多元调解力量,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最大程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乡友邻睦,真正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首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打造出具有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树木被烧引纠纷 多次调解再续邻里情

张某和李某是同村邻居,两家土地相邻。某日,张某妻子曲某在自家承包地焚烧玉米秸秆,不慎将李某家365棵三年左右树龄的连翘树烧毁殆尽。双方因赔偿事宜各执己见,张某只愿赔偿2000元,李某要求支付树苗损失及预期三年收益总计37000余元,随着矛盾不断升级,两人无奈之下闹上法庭。

案件受理当天,李某慌忙赶到法庭称张某将烧毁的树杈全部剪掉,破坏证据,要求进行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得知这一情况,法庭立刻组织双方到场,对现场烧毁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并做文字记录。

开庭的日子如期到来,庭审中因争议过大,被告情绪激动,拍案而起,离开庭审现场,而原告坚持申请司法询价,该案一时陷入僵局。本着实质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理念,法官转变调解思路,向司法技术专业人员沟通询价成本和后果,并前往事发村组、连翘种植合作社、连翘收购商户处等询问调查与本案被毁连翘树类似树木的价格、产量、市场收购价格及种植连翘劳务费等确定本案损失。随后通过“一对一”“背对背”的调解模式,跟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从“法、理、情”多方面进行疏导,从不同角度告知双方当事人其中的利害关系。

经过法官一轮又一轮的沟通,原告内心有所动容,愿意商量赔偿金额,看到原告做了让步,被告张某也不再坚持己见,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赔偿李某8000元,张某当场将标的款及诉讼费一并交给李某,这起化干戈为玉帛的邻里纠纷也终于画上句号。

法官线上“巧调解”   异地纠纷“终化解”

旅游是激活官道口镇发展的“一池春水”。多年来,该镇发挥区位交通和自然山水优势,成功打造了豫西大峡谷、豫西百草园2个4A级景区,景区的风光吸引了大批游客。

为保障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官道口法庭不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保护游客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运营风险上下足功夫,架起在线解纷的“桥梁”,实现涉旅纠纷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2022年7月,游客王某在辖区景点漂流时不慎发生事故造成身体损伤,双方就景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争议较大,诉至法院。法官收案后详细了解案情,并在庭后进行实地勘查,由于双方均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事发经过,且事发现场亦没有摄像头,更是加大了查明此案事实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法庭利用日常经验法则,现场核算赔偿金额,先行调解。由于系外地游客,时间多有不便,于是法庭通过“线下勘验+线上调解”的方式,历时半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现场勘查+就地调解 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

任某与杜关镇某村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金付至2017年8月26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无力支付后续租金,合同于2023年8月26日到期,出租土地的村民小组要求任某支付下欠租金并移除土地上的林木等附着物,直至起诉,任某都未按原告要求履行。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镇其他村也有与任某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很多群众都在观望本案处理结果,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会激化群体矛盾。开庭当天,现场来了很多群众旁听。庭审中,双方对因征地后的租赁土地亩数产生巨大争议,当庭调解的计划已不能实施。

庭审结束后,法庭通知双方自备测量仪,邀请涉案土地村委会干部、被租用土地的两个村民小组的组长及群众代表等共同到现场,沿着双方确定的边界路线对土地进行丈量,确定租赁土地亩数。测量完已近中午,法官趁热打铁,招呼大家围坐在树下,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朱江芳 马强)

编辑:林辉  审核 :范弘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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