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由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系列生产、销售假药案先后被《检察日报》等央媒关注。
李某某成立的A生物科技公司,在未取得任何药品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拆分包装、委托他人生产或从其他地方购买等方式,大量生产、购进无产品名称、包装、使用说明的所谓“中成药”“特效药”,并安排王某某、严某某等20余人对外销售。
由于该系列案件案情重大、复杂,在摸清案件基本情况后,嵩县检察院办案团队针对此案分布范围广、涉案人员众多、消费者遍布全国的特点,制定提前介入侦查、进行全链条打击、推进诉源治理的办理方案。
嵩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多次与公安机关专案组召开案件碰头会,对系列案中罪名定性、侦查方向、证据标准等方面进行指导,并就案件管辖、涉案药品查封、扣押以及销售金额认定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为确保全链条打击,嵩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相关联的上游供货商立案侦查,追加起诉骨干销售人员,对关联犯罪案件中的重要涉案人员依法批准逮捕。最后,针对涉案假药销往全国各地危害群众生命健康问题,嵩县检察院及时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同步向嵩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同时,嵩县检察院针对本案所暴露的监管漏洞,向嵩县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嵩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限期改正。嵩县检察院还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贾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