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伊川县卫健委开展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管理,防范和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以及非法制贩、滥用行为。
此次行动共抽查县域内5家医院,重点对麻精药品储存是否专库保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双人双锁以及仓储监控是否保存六个月以上、药品管理台账记录、专用处方使用和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麻精药品贮存安全、操作规范、记录完整、用药科学。
经过检查,部分医疗机构对麻精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情形。检察官现场与各医疗机构沟通相关问题,随后向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医疗机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大对县域内麻精药品的监管力度。
麻精药品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统称,麻醉药品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精神药品直接作用在中枢神经系统上,能使之兴奋或抑制,麻精药品的连续使用或不合理使用,易产生生理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下一步,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全县药品安全的监管,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任变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