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一别两宽各自安好。”近年来,三门峡卢氏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该院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和平解除婚姻关系。
小美与小帅(均为化名)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双方矛盾不断、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恶化,最终小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该案立案后,经过查阅案卷,了解到原、被告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只是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争议。法官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均不同意让步,在法庭上也激烈争吵,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团队遂分开调解,逐一倾听两位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以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口,希望他们即使离婚了也应共同为孩子创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双方最终就地解除了婚姻关系,并在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离婚不止调好,也包括调离。在婚姻关系走到尽头时,应理智地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努力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至最低。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能在维护当事人公平正义的同时,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稳定固然一纸判决或许能够快速结案,但是调解却更温情。卢氏县法院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倾心化解每一起家事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