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0月18日,邓州法院再次出击,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天早上5时50分,邓州法院执行局20余名干警已集结完毕,“出发!”随着该院执行局局长朱义磊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按照事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路线奔赴各镇街。
据了解,在原告王某与被告习某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审理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习某于2024年7月15日前支付原告王某劳务费1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习某,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习某始终拒不配合工作,也不积极履行义务。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赶至习某家中,将习某拘传到案,并告知其若不履行义务将采取拘留措施。最终,迫于压力,习某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本次执行行动出动干警23人,警车5辆,拘传9人,执行完毕5案,达成和解3案,拘留1人,执行到位案款210000元。下一步邓州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法律威慑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张科/文 朱小旭/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