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检察官为了我的事来回跑了几趟,道理我都听进去了,也听明白了,我愿意调解。”前不久,一起轻伤害案件的被害人肖某在签完调解协议及谅解书后,对许昌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及参加调解人员说。
65岁的夏某与72岁的肖某系同村村民。今年3月,夏某、肖某和村里另外几位老太太一起打牌,因为一元钱到底给没给起了争执,夏某抬手推了肖某一下,肖某摔倒在地,导致髋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
后双方调解无果,鄢陵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夏某刑事拘留,案件随后移送鄢陵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一元钱引发的冲突,是故意伤害还是冲动过失?承办检察官深知,此案虽小,却关乎两位老人的晚年安宁。为准确认定夏某行为性质,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讯问夏某,询问肖某,走访证人,最终认定夏某推肖某一下的行为不足以评价为故意伤害行为,决定不批准逮捕夏某。
为顺利化解矛盾,检察官多次耐心听取肖某意见,向她转达夏某的歉意,详细阐明了不批捕理由和法律依据,并争取肖某两个儿子的支持,终于使肖某态度缓和。
“老姐妹,对不起,是我让你受苦了,真心向你道歉。”“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以后咱还在一起打牌聊天。”在多方努力下,两位老太太终于解开了心中的疙瘩,重归于好。(张静/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