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为了管好儿子(涉案),胡某琳辞掉了广东的生意,返乡就业了。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一令六单’联动机制实在管用、见效快,值得借鉴。”近日,河南省人大代表、内乡县余关镇子育村党支部书记王建伟出席该县检察工作座谈会时谈道,“‘一令六单’工作机制既利于督促帮助家长依法带好管好自己的娃,还利于推进‘乡村平安’法治建设。”
据了解,2023年7月,内乡县检察院在办理15岁的初中生李然(化名)寻衅滋事案的过程中,经调查发现,李然的父母常年在广东做生意,疏于对儿子李然管教,李然中专在读期间,经常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导致实施盗窃犯罪,案发后主动到案,积极退还了4500元非法所得并征得谅解。检察院拟对李然作附条件不起诉,但是能否有效监护是关键,承办检察官启动“一令六单”工作机制。
“孩子出了问题,我们检察机关尽力挽救,你要专心来管孩子。”“孩子不听话我咋办?我们也不能不顾生意。”尽管检察官耐心解读法律知识,但李然的母亲胡某琳在收到《督促监护令》时,还是认为孩子由学校管着,父母搞好后勤保障就行。
没几天,案发所在村支书郑小刚接到“一令六单”责任清单后,也给胡某琳联系,叮嘱她回来管好孩子。县妇联还委托县“家庭教育指导协会”(社团组织)老师与胡某琳联系交流,促进她加强家庭管教。
“检察院这么用心地给孩子一个重生机会,咱一定要抓住!要是孩子真毁了,咱挣再多钱有啥用……”在“一令六单”协作单位多方督促指导下,胡某琳决定把服装生意交给丈夫一个人打理,自己则从广东返乡专门照顾孩子,每隔一段时间,她会主动向检察官汇报孩子的各种表现。
为帮助李然真正回归正常生活,承办检察官联合学校老师、司法社工共同制定了持续监督考察、动态调整的个性化帮教措施。
近年来,一些“放任型”“离异型”家长因忙于生计,将孩子推向社会不管不问,导致孩子亲情缺失、心理空虚、思想扭曲,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对“问题家长”监护要求不够,缺乏约束力,难以履职,失去法律效力等问题,2023年初,在内乡县委支持下,该院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建立“一令六单”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管理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简称“一令六单”工作法),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监督保护合力。
为使“督促监护令”更具刚性,根据“一令六单”工作法,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时,该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在发出《督促监护令》的同时,向县委政法委呈报《督促监护报告单》,向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地乡(镇)政府发出《督促监护通报单》,对需要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向县妇联、县关工委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单》,向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地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发出《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协作单》,多方合力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进行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村委会及时向派出所报告,由派出所依法予以训诫。内乡县检察院每季度到有关居(村)委会,对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落实情况进行回访考察,撰写考察报告及时报送县委政法委,记入平安建设、“五星”支部创建考核之中。
该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视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代表委员们对“一令六单”工作法非常认可。县委政法委及时跟进督导,相关乡镇、村委会、派出所、妇联遥相呼应,采取措施督促监护,提供指导帮扶,加大保护力度。截至目前,内乡县检察院在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及时发出《督促监护单》138份,制发“一令六单”410份。
“‘一令六单’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了‘牵绳人’,通过制度管理约束、部门密切协同、检察监督推进,促使监护责任落地生根,使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社会治理的实施进一步实战化、长效化,要加大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力度,不断优化、深耕细作,增强实效。”前不久,在该县人大代表调研该县检察院未检工作暨家庭教育指导现场会上评价说。(朱成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