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镇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故意伤害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被告人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
据了解,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同村老友,2024年2月,二人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被害人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镇平法院提起公诉。受理该案后,被害人以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由,向镇平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承办法官发现本案是多年老友因为酒后发生争执冲动之下而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法院若简单地对被告人进行判决,案件可以审判了结,但当事人的矛盾可能得不到有效化解,于是承办法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依旧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矛盾依旧激烈,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后法官再次认真梳理被害方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材料,从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同村邻居这一方面入手,多次组织双方律师、当事人家属等多方调解,形成合力,并就当事人对赔偿款意见不一的问题,讲事实,摆证据。最终,促使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
被告人系自首、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下一步,镇平法院将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关系,坚持法理情理融合的调解方法,积极推动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和履行兑现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为辖区法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