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0月29日,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人民法院,到永宁驾校公开庭审4起危险驾驶案件,将庭审和法治课堂“开”进驾校,给“准驾驶员”上了一堂生动的现场普法教育法治课。永宁驾校的教练员以及学员等80余人观摩庭审。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4名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人当庭对4名被告人开展了训诫,告知其危险驾驶的法律后果以及社会影响,希望通过这次庭审,使每一位“准驾驶员”都能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共同维护交通安全。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法官当庭进行了宣判。
案例是最好的“教材”,庭审是最佳的“课堂”,此次特殊的庭审活动,进一步敲响了安全驾驶的警钟,起到了预防和打击并重的效果,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完善法治宣传方式,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办案的全过程,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感谢检察院和驾校给我们提供了现场庭审观摩教育的机会,今天的旁听使我很受触动,明白了酒驾的危害,拿到驾照后我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名学员在庭审结束后对检察工作人员这样说。(雷志帆/文图)